新闻动态
NEWS
REACH丨SVHC正式增至242项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4-11-07 | 466 次浏览 | 分享到:


赫尔辛基,2024年11月7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在其10月会议上确认将磷酸三苯酯添加到清单中。该物质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被用作阻燃剂和增塑剂。委员会原本预计将在6月讨论列入该物质,但由于有关其属性的大量新信息出现,因此异常推迟。

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现在包含242项可能危害人类或环境的化学品。公司有责任管理这些化学品的风险,并向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信息。

该清单现在包含242个条目,其中一些是化学品组,因此受影响化学品的总数更高。

该物质将来可能会被列入授权清单,如果一种物质在这个清单上,公司不能使用它,除非他们申请授权,欧盟委员会授权其继续使用。


2024年11月7日加入候选名单的条目:

物质名称

EC

CAS

列入理由

使用举例

磷酸三苯酯

204-112-2

115-86-6

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环境)

用作阻燃剂及增塑剂,主要用于聚合物配方、胶粘剂和密封剂。


根据REACH法规,当公司的物质被单独、混合物或物品列入候选清单时,公司有法律义务。

SVHC物质企业需履行哪些法规义务:

若成品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其他供应者的成品中含有候选名单上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其浓度超过0.1 % (w/w),则必须:

Ø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SVHC>0.1%,且出口量>1t/a,还需向ECHA通报,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SVHC>0.1%,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应消费者要求,含有>0.1%的SVHC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45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2021年1月5日起,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物品中所含SVHC超过0.1%,就需要向ECHA提交通报信息;






来源:ECHA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