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10月21日
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序号 | 计划编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摘要 | 代替标准 | 采标情况 | 建议实施日期 |
1 | 20203575-Q-339 | 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 | 本文件规定了轨道车辆用玻璃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安装于轨道车辆驾驶室和乘客车厢的前窗玻璃、侧窗玻璃、车内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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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发布后6个月实施 |
2 | 20241051-Q-339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生产一致性和同一型式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M1类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 GB 19578-2021 |
|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 25个月开始执行 |
3 | 20214426-Q-339 |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侧面碰撞乘员保护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M1类、N1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 | GB 20071-2006 |
| 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执行 |
4 | 20214454-Q-339 | 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 |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后碰撞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M1类汽车 | GB 20072-2006 |
| 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执行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