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委员会投票通过关于在REACH法规附录XVII中限制全氟己酸(PFHxA)、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提案。
2024年9月20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24/2462,新增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第79项——全氟己酸(PFHxA)其盐和相关物质的限制,具体的限制内容如下: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20天之后自动转化为成员国的法规开始强制实施;且其整体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79. 全氟己酸(PFHXA),它的盐类和相关物质 (a) 具有直链或支链全氟成基官能团的C5F11-分子结构,其作为结构单元与另一个碳原子直接相连; (b) 具有结构为C6F13-的直链或支链全氟己基官能团 下列物质不在本管控范围内: | 1.从2026年10月10日起,在下列均质材料中,PFHxA及其盐的浓度等于或大于25ppb,或PFHXA-相关物质的浓度等于或大于1000ppb时,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a)供一般公众使用的服装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及相关配件; (b)一般公众的鞋类; (d)供一般公众使用的混合物; 2.从2027年10月10日起,不得将第1段中所述的供一般公众使用的服装和相关配件之外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投入市场如果其均一材质中PFHXA 及其盐的浓度等于或大于25ppb或PFHxA-相关物质的浓度等于或大于1000ppb。 3.第1段和第2段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b) 法规(EU)20171745范围内的器械; (c) 法规(EU)2017/746 范围内的器械; (b) 用于公共消防机构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液,除非这些服务机构介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12/18/EU所涵盖的场所的工业火灾,并且他们仅为此目的使用泡沫和设备。 6.第1、2、4和5段不适用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EU)2019/1021号法规附件一所禁止的全氟烷基C6F13-直接与硫原子相连的物质。 7.作为对第1段的免,该段不适用于2026年10月10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和混合物。 |
德国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BAuA)发布的限制报告表示,每年约有55,000吨PFHxA(如6:2 acrylates)用于纺织品处理;大约75%的PFHxA及其盐类可能存在于进口纺织品中。目前,欧盟市面大部分服装都是从亚太地区进口的,例如中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排入欧洲环境的PFHXA,大约三分之二来自这些纺织品。例如,功能性服装(如户外纺织品)使用的整理剂。此外,地板蜡、石材或木材密封剂和木材保温材料中也检测到与PFHXA相关的物质。(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PFHxA的常见用途
纸张、纺织、皮革、建筑材料等的防水、防油或防污整理剂或驱避剂;
含氟聚合物在电子、汽车、航空工业中作为绝缘材料、密封件等;
PFHxA前体是灭火泡沫的主要成分;
用作铬电镀镀液的表面活性剂;
半导体工业中作为光刻工艺、蚀刻工艺以及清洁液中的加工剂;
化妆品中的表面活性剂等。
PFHxA被认为是一种极难降解的化学物质,能在人体和环境中积累。
来源: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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