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我部组织编制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阿丽娅
电话:(010)65645790
邮箱:chem@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张杨
电话:(010)84660725
邮箱:zhangyang@meesc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编:100029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
3.《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7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有关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技术标准的引导、推动和规范作用,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
一、总体框架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技术标准子体系,二是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子体系,三是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子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如附录 1 所示。
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技术标准子体系
该子体系服务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规范和指导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筛选工作。
(一)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
制订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基于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综合考虑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潜在环境暴露,明确我国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筛选原则、筛选程序和技术要求,以规范筛选过程,科学确定重点关注的目标化学物质。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HJ 1229-2021)已于2021年12月发布。
(二)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技术规范,指导全国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做好统计调查前期准备,规范填报流程以及填报要求,促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规定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领域化学物质的命名规则和要求。命名规范需兼顾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中符合标识信息保护要求的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编制方法。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和《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HJ 1357—2024)已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24年3月发布。
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子体系
该子体系服务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是识别高环境风险化学物质即新污染物的具体方法标准。主要以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环办固体〔2019〕54 号)为基础,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制订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等一整套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以及配套的细化支撑技术导则。
(一)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
1.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对化学物质固有环境危害识别及化学物质环境危害效应的剂量(浓度)-反应(效应)关系推导方法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如何定量确定化学物质对水、沉积物、土壤、污水处理厂微生物等不同环境对象的预测无效应浓度。针对有阈值和无阈值两种作用模式,对化学物质固有健康危害识别及人体健康效应的剂量(浓度)-反应(效应)推导方法做出具体规定,估算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人体可耐受摄入量或可接受风险概率下的安全剂量。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69号)已于2020年12月印发试行。
2.化学物质测试术语
制订化学物质测试术语技术标准,规范化学物质环境危害测试有关术语和定义。
《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化学物质测试术语》(HJ 1257—2022)已于2022年6月发布。
3.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方法系列标准
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最低数据要求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筛选技术要求(见附录 2)为核心,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优先补齐短板,制修订难测试化学物质水生毒性测试技术指南、鱼类急性毒性试验方法、强化快速生物降解试验方法等标准,明确测试的具体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同时,兼顾对现行测试方法标准的优化,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理化特性、生态毒理、健康毒理、降解/蓄积性等环境行为测试方法系列标准,持续推进测试方法更加精准有效。现行测试方法标准清单见附录 3。
4.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构建技术标准
制订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构建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构建有关技术标准,明确模型构建、验证与评估的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的构建和应用。
5.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核查指南
制订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核查指南,聚焦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定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管理规范,明确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质量核查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
1.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规范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消费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环境暴露及人体通过环境间接暴露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构建环境暴露场景、评估确定不同场景下的环境排放量、环境迁移转化情况、估算不同环境介质的暴露浓度,以及人体通过不同环境介质(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和不同暴露途径(经口、经皮、吸入、摄食)间接暴露于化学物质的暴露量估算方法,提供暴露估算所需的关键性本土化环境参数制定方法。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69号)已于2020年12月印发试行。
2. 化学物质环境暴露(排放场景)构建标准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暴露(排放场景)构建系列标准,建立化学物质环境排放量估算有关技术标准,优先研究制订化学物质环境排放场景构建通则,明确化学物质在特定生命周期阶段或某个用途的环境排放场景构建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3. 化学物质暴露预测模型构建技术标准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系列标准,建立化学物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有关技术标准,优先研究化学物质多介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日用化学品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等技术标准,指导和规范化学物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的研究和应用。
4.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系列标准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主要由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制订,已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纳入上述体系表统筹推进。
(三)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规范表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状况的技术方法、步骤以及开展不确定性分析的技术要求。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69号)已于2020年12月印发试行。
(四)其他类
1.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数据质量评估指南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数据质量评估指南,明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使用的危害与暴露数据收集要求、数据质量评估(可靠性、相关性、充分性、代表性等)的技术方法,减少因数据质量导致的不确定性,提高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的数据质量。
2.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数据整编技术规范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数据整编技术规范,针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建立规范数据整编的标准和技术方法,明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数据库的数据管理、数据引用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程序方法,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建设提供规范化指导。
3.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1]
基于不同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的特点,制订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明确开展这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的技术要点、步骤和方法。优先研究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化学物质(PBT 类化学物质)、抗生素等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子体系
该子体系服务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制修订工作,按管控措施将技术标准分为源头禁限类、过程减排类及末端治理类。
(一)新污染物源头禁限类
源头禁限管控措施主要包括:禁止生产使用、限制使用用途或限制使用含量。相应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替代品/技术环境友好性评估、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限值标准及相关配套检测方法、新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
1.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技术指南
制订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技术指南,明确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在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影响、经济影响、环境损益等开展分析的技术方法,为制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更好地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2.替代品/技术环境友好性评估技术指南
制订替代品/技术环境友好性评估技术指南,明确选择化学物质替代品/技术时,针对其环境与健康风险应考虑的关键要素、不同工艺使用情景、接触途径下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判定、替代前后成本效益评估等,构建替代评估的技术方法及标准等,为推进绿色替代提供技术指导。
3.产品中化学物质限值标准及相关配套检测方法
根据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程,适时制修订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产品配套检测方法,纳入产品中化学物质含量控制要求。有关标准将纳入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统筹推进。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新污染物
制定新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文件,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中的新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把住准入关口,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环境排放。
(二)新污染物过程减排类
过程减排类主要包括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等。这部分内容将与相关行业的最佳可行/最佳实践技术指南制修订工作统筹推进。
(三)新污染物末端治理类
末端治理类主要包括新污染物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排放限值标准及配套的分析测试方法、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检测方法和鉴定技术标准等。这部分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与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污染物环境排放监测方法标准、废物检测方法和鉴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统筹推进。
此外,跟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进程,研究制定非淘汰类新污染物的预测无效应浓度(PNEC)或者环境基准,为确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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