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同时加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出版了白皮书《欧盟未来化学品战略(COM(2001)88)》,介绍了欧委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首要目标提出的有关欧洲共同体未来化学品政策的战略建议。提出了新的化学品政策,以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体系及REACH体系保证高水平的化学品安全和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11月15日欧洲议会接受了有关白皮书的报告。
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批准了经修改的REACH法案((EC) No 1907/2006,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该法案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
REACH是欧盟的一项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项化学品管理法规,旨在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使其免受可能由化学品造成的危害,促进安全和可持续化学品的创新,欧盟化学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无毒环境。该法案取代了欧盟既有的《物质危险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
REACH附件十七-限制条件
对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混合物和物品的限制
序号 | 物质名称 | EC 号 | CAS 号 | 限制条件 |
28 | 欧盟法规(EC)No 1272/2008 附件6第3部分中分类为第1A,1B 类致癌物质,分别列在附录1和附录2中 | - | - | 在不违背本附件其他部分的情况下,下列规定适用于序号28~30 中的物质。 1. 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 作为物质; — 作为其他物质的组成成分; — 在混合物中。 — 欧盟法规(EC) No 1272/2008 附件6第三部分中具体规定的相关浓度; — 指令1999/45/EC 所具体规定的相关浓度。 在不违反欧盟危险物质与混合物的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欧盟法规之规定下, 供应商应在投放市场前确保该物质或混合物包装应以不可磨灭的方式清楚标示如下字样:“仅限专业人员使用”。 2. 作为例外,第1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 指令2001/82/EC和指令2001/83/EC所定义的医药和兽药; (b) 指令76/768/EEC所定义的化妆品; (c) 下列的燃料和石油产品: — 指令98/70/EC所涵盖的车用燃料; — 作为车辆或定点燃料的矿物油 — 装在密闭系统中出售的燃料(如装液态瓦斯的瓶子) (d) 指令1999/45/EC中涵盖的绘画颜料; (e) 列于附录11中第一栏的物质,应用于第二栏中的用途,从第二栏规定的日期开始,该豁免将生效; (f) 欧盟法规(EU) 2017/745覆盖的医疗器械产品。 |
29 | 欧盟法规(EC)No 1272/2008 附件6第3部分中分类为第1A,1B 类致基因突变物质,分别列在附录3和附录4中 | - | - | |
30 | 欧盟法规(EC)No 1272/2008 附件6第3部分中分类为第1A,1B类生殖毒性物质,分别列在附录5和附录6中 | - |
第28项 - 附录1:致癌物(1A类)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Chromium (VI) trioxide | 215-607-8 | 1333-82-0 |
Zinc chromates including zinc potassium chromate | — | — |
Nickel monoxide; Nickel oxide; Bunsenite; | 215-215-7 234-323-5 — | 1313-99-1 11099-02-8 34492-97-2 |
Nickel dioxide | 234-823-3 | 12035-36-8 |
Dinickel trioxide | 215-217-8 | 1314-06-3 |
Nickel (II) sulfide; Nickel sulfide; Millerite; | 240-841-2 234-349-7 — | 16812-54-7 11113-75-0 1314-04-1 |
Trinickel disulfide; Nickel subsulfide; Heazlewoodite; | 234-829-6 — | 12035-72-2 12035-71-1 |
Nickel dihydroxide; [1] Nickel hydroxide; [2] | 235-008-5 234-348-1 | 12054-48-7 11113-74-9 |
Nickel sulfate | 232-104-9 | 7786-81-4 |
Nickel carbonate; Basic nickel carbonate; Carbonic acid, nickel (2+) salt; [1] Carbonic acid, nickel salt; [2] [μ-[carbonato(2-)-O:O′]] dihydroxy trinickel; [3] [carbonato(2-)] tetrahydroxytrinickel; [4] | 222-068-2 240-408-8 265-748-4 235-715-9 | 3333-67-3 16337-84-1 12607-70-4 |
Nickel dichloride | 231-743-0 | 7718-54-9 |
注:由于物质数量偏多,如需全文请关注上海沐睿公众号“shmurqa”或邮件info@murqa.com索取。 |
上海沐睿解决方案服务
汽车是由大于10000个不同零件组成,用的材料也比较复杂,有各种金属材料、塑料、橡胶、陶瓷、皮革、织物、玻璃、液体、胶粘剂等,相同材料不同的生成企业的工艺配方却不同,这也导致汽车材料应对法规符合性的复杂性,上海沐睿成立于2014年5月,主导立项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1部分:应用指南-T/ZTCA 011.1—2022》、《第2部分:检测指南 T/ZTCA 011.2—2024》,已分别于2022年10月31日及2024年04月12日正式发布。
原文官方链接:https://www.ttbz.org.cn/OrganManage/Detail/4077/
由上海沐睿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合规筛选工具,通过对产品数据与法规有害物质数据库的筛选,准确分析找出产品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系统筛选可以避免人工筛查过程中疏漏的问题,提高MDS筛查的准确性和高效。
为了符合欧盟的法规要求,降低因为违反REACH而被处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建议从您的供应商采购合规材料,请联系您的供应商并告知您需要制造的材料应符合现行的法规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交材料合规性确认或来自第三方实验室的评估或测试报告。
上海沐睿依据REACH汽车行业指南4.0,通过评估+高风险物质检测方案与整车或总成全部检测的方案比较可为企业节约35%~45%的开发成本。
上海沐睿主导起草的《香氛系统-T/ZTCA 017—2024》、《车载香氛弹-车载香氛弹》已于2024年04月12日正式发布。
2022年4月上海沐睿科技服务公司与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签署业务开发合作协议,主要认证业务:CCAI-S-C03 2024 产品碳足迹认证实施规则 锂电池电芯v2.0、CCAI-S-C02 2024 产品碳足迹认证实施规则 动力电池v2.0、CEC-7011GSC-A0+基于绿色供应链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CEC-7013GSC-A0 基于绿色供应链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塑料包装制品、CEC-7027GSC-A0 基于绿色供应链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纺织产品等。
上海沐睿参与QC/T 942-2021六价铬标准修订,并且是上汽、长城、吉利、奇瑞、特斯拉等众多主机厂认可的欧盟REACH法规服务机构。
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汽车有害物质相关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的物质上千项,REACH法规SVHC和附录17管控的物质也几百项。建议汽车企业创建自身高风险数据库,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能及早发现风险项并及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性。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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