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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丨新增附录6和附录7管控物质16项
来源:DCCEEW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4-04-25 | 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澳大利亚气候、能源、环境与水资源部(DCCEEW)在《2022年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注册)文书》(IChEMS登记册)附录6和附录7中新增13项物质,并最早将于2024年7月1日和2025年7月1日生效生效。附录6和附录7共管控物质16项物质,除八溴二苯醚和九溴二苯醚外,其他物质均属于欧盟POPs法规禁限用物质,16项管控物质及主要要求如下表所示。




2022年3月23日,澳大利亚官方发布了国家路线图,以实施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IChEMS),路线图中列出了向IChEMS过渡的关键步骤、角色和职责。IChEMS是管理化学品引进、使用和处置的国家方法,将化学品根据其环境风险在IChEMS登记册上进行分类和管理。《2022年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注册)文书》一共包括7个附录:

附表1 -不适合列入其他附表的相关工业化学品

附表2 -不太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相关工业化学品

附表3 -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有关工业化学品

附表4 -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有关工业化学品

附表5 -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相关工业化学品

附表6 -可能因必要用途而对环境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危害的有关工业化学品

附表7 -在没有必要用途的情况下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危害的有关工业化学品

最受环境关注的工业化学品列在附录6和附录7中,这些化学品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除必要用途外,附录6和附录7所列化学品的所有用途均应逐步淘汰。


附录6
物质名称CAS No.历史用途生效日期主要管控要求
九溴二苯醚
十溴二苯醚
1163-19-5
    63936‑56‑1
    63387-28-0
    437701-79-6
    437701-78-5
用于塑料、纺织品和橡胶制品,包括电气和电子设备以及建筑物绝缘的阻燃剂2025.7.1物质:两项物质单项≤ 10mg/kg;

物品:四溴、五溴、六溴、七溴、八溴、九溴、十溴二苯醚之和≤ 500mg/kg;

电子电器产品:其均质材料多溴二苯醚≤ 1000mg/kg


附录7
物质名称CAS No.历史用途生效日期主要管控要求
六氯丁二烯87-68-3变压器、液压和传热流体。在其他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意外形成的。2023.7.1禁止
六溴联苯塑料外壳和汽车内饰常用的阻燃剂2023.7.1禁止
多氯化萘多用途,包括润滑油和电气绝缘2023.7.1禁止
五氯苯608-93-5作为塑料和纺织品中的阻燃剂,作为多氯联苯(PCB)混合物的成分,在电气设备中用作介电流体,在其他化学品的制造中用作中间体。2024.7.1禁止
六溴环十二烷25637-99-4
    3194-55-6
    134237-50-6
    134237-51-7
    134237-52-8
将阻燃剂添加到膨胀聚苯乙烯和挤压聚苯乙烯中,例如,用于包装和绝缘。2024.7.1≤ 100mg/kg
八溴二苯醚
七溴二苯醚
六溴二苯醚
32536-52-0
    68928-80-3
    36483-60-0
用于塑料和树脂的阻燃剂,包括电气和电子产品。2024.7.1物质:三项物质单项≤10mg/kg;
物品:四溴、五溴、六溴、七溴、八溴、九溴、十溴二苯醚之和≤ 500mg/kg;
电子电器产品:其均质材料多溴二苯醚≤ 1000mg/kg
五溴二苯醚
四溴二苯醚
40088-47-9
    32534-81-9
用于泡沫和塑料,包括电子设备的阻燃剂。2024.7.1物质:两项物质单项≤10mg/kg;
物品:四溴、五溴、六溴、七溴、八溴、九溴、十溴二苯醚之和≤ 500mg/kg;
电子电器产品:其均质材料多溴二苯醚≤ 1000mg/kg
短链氯化石蜡85535-84-8
    68920-70-7
    71011-12-6
    85536-22-7
    85681-73-8
    108171-26-2
用于塑料和橡胶中的金属工作润滑剂和冷却器,以及阻燃剂和增塑剂。2024.7.1物质<1%;物品<0.15%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355-46-4 and others许多用途,包括在消防泡沫,金属电镀和印刷油墨。2025.7.1PFHxS及其盐≤ 0.025mg/kg;PFHxS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 1mg/kg;
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1763-23-1 and others用于许多应用,包括消防泡沫和镀铬。2025.7.1PFOS及其盐≤ 0.025mg/kg;
PFOS相关物质单项及总和≤ 1mg/kg;
    已安装在系统中(包括移动和固定系统)的用于液体燃料蒸汽抑制和液体燃料火灾(B类火灾)的消防泡沫中的PFOS及其盐≤ 0.8mg/kg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335-67-1 and others许多用途,包括消防泡沫,非粘炊具,纺织品和地毯。2025.7.1PFOA及其盐≤ 0.025mg/kg;
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 1mg/kg;
    已安装在系统中(包括移动和固定系统)的用于液体燃料蒸汽抑制和液体燃料火灾(B类火灾)的消防泡沫中的PFOA及其盐≤ 0.8mg/kg


针对海外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 汽车有害物质相关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的物质上千项,REACH法规SVHC和附录17管控的物质也几百项。建议汽车企业创建自身高风险数据库,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 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 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能及早发现风险项并及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性。







来源:DCCE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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