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25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2.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
3.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