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大约有800万种化学物质,其中常用的化学品就有7万多种,且每年还有上千种新的化学品问世。在品种繁多的化学品中,有许多系有毒化学物质,在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和造成巨大灾难性事故。例如,1991年江西上饶地区发生了一甲胺急性中毒特大事故,中毒人数达到150余人,39人死亡;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发生的大量异氰酸甲酯泄漏事件,造成20万人中毒,2500人死亡,举世震惊。因此,了解和掌握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对于加强有毒化学物质的管理,防止其对人体的危害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无论对管理人员还是工人,都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 年) | ||||||
序号 | 化学品名称 | CAS 号 | 海关商品编号 | 管控类别 | 允许用途 | |
1 |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 | 全氟辛基磺酸 | 1763-23-1 | 2904310000 | 《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用于生产灭火泡沫药剂(2023年12月 31 日前) |
全氟辛基磺酸铵 | 29081-56-9 | 2904320000 | ||||
全氟辛基磺酰氟 | 307-35-7 | 2904360000 | ||||
全氟辛基磺酸钾 | 2795-39-3 | 2904340000 | ||||
全氟辛基磺酸锂 | 29457-72-5 | 2904330000 | ||||
全氟辛基磺酸二乙醇铵 | 70225-14-8 | 2922160000 | ||||
全氟辛基磺酸二癸二甲基铵 | 251099-16-8 | 2923400000 | ||||
全氟辛基磺酸四乙基铵 | 56773-42-3 | 2923300000 | ||||
N-乙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 4151-50-2 | 2935200000 | ||||
N-甲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 31506-32-8 | 2935100000 | 《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用于生产灭火泡沫药剂(2023年12月31日前) | ||
N-乙基-N-(2-羟乙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 1691-99-2 | 2935300000 | ||||
N-(2-羟乙基)-N-甲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 24448-09-7 | 2935400000 | ||||
其他全氟辛基磺酸盐 | - | 2904350000 | ||||
2 | 汞(包括汞含量按重量计至少占 95%的汞与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其中包括汞的合金) | 7439-97-6 | 汞2805400000贵金属汞齐2843900091铅汞齐 2853909023其他汞齐2853909024其他按具体产品的成分用途归类 | 《水俣公约》管控的化学品 |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 | |
3 | 四甲基铅 | 75-74-1 | 2931100000 | 《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工业用途(仅限于航空汽油等车用汽油之外的防爆剂用途) | |
4 | 四乙基铅 | 78-00-2 | 2931100000 | 《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工业用途(仅限于航空汽油等车用汽油之外的防爆剂用途) | |
5 | 多氯三联苯(PCT) | 61788-33-8 | 2903999030 | 《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工业用途 | |
6 | 三丁基锡化合物 | 三丁基锡氧化物 | 56-35-9 | 2931200000 | 《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工业用途(涂料用途除外) |
三丁基锡氟化物 | 1983-10-4 | |||||
三丁基锡甲基丙烯酸 | 2155-70-6 | |||||
三丁基锡苯甲酸 | 4342-36-3 | |||||
三丁基锡氯化物 | 1461-22-9 | |||||
三丁基锡亚油酸 | 24124-25-2 | |||||
三丁基锡环烷酸 | 85409-17-2 | |||||
7 | 短链氯化石蜡 1 | 85681-73-8 71011-12-6 | 不具有人造蜡特性 3824999991 3824890001 3404900010 | 《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在特定豁免有效期内(2023年12月31日前)仅限于以下用途:(1)在天然及合成橡胶工业中生产传送带时使用的添加剂;(2)采矿业和林业使用的橡胶输送带的备件;(3)皮革业,尤其是为皮革加脂;(4)润滑油添加剂,尤其用于汽车、发电机和风能设施的发动机以及油气勘探钻井和生产柴油的炼油厂;(5)户外装饰灯管;(6)防水和阻燃油漆;(7)粘合剂;(8)金属加工;(9)柔性聚氯乙烯的第二增塑剂(但不得用于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加工使用)。 | |
8 | 十溴二苯醚 | 1163-19-5 | 2909309018 | 《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在特定豁免有效期内(2023 年12月31日前)仅限于以下用途:(1)需具备阻燃特点的纺织产品(不包括服装和玩具);(2)塑料外壳的添加剂及用于家用取暖电器、熨斗、风扇、浸入式加热器的部件,包含或直接接触电器零件,或需要遵守阻燃标准,按该零件重量算密度低于10%;(3)用于建筑绝缘的聚氨酯泡沫塑料。 | |
9 |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 类)2 | — | 全氟辛酸2915900015全氟辛酸盐类和相关化合物2843290020 2843290020 | 《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 | 仅限于以下用途: | |
注: |
联合国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最近提出DDT、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氯丹、六氯苯、灭蚁灵、毒杀芬九种农药和多氯联苯、二恶英和苯并呋喃三种工业化学品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它们在环境中化学性质稳定,容易蓄积在鱼类、鸟类和其他生物体内,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其中有些物质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性,对人类和环境构成更大的威胁。
同时工业废水也是对环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譬如工业废水中的氰化物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了全国主要江河湖泊,使水质恶化,特别是淮河、海河、辽河、滇池、巢湖和太湖(简称"三河三湖")水污染问题更为突出,给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1996年对全国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的150个重点河段的监测评价结果表明,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第Ⅰ类和Ⅱ类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仅占了32.2%,符合第Ⅲ类标准的占21.9%,而符合第Ⅳ、Ⅴ类标准(适用于一般工农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的占31.9%。
工业废水中排放的氰化物对鱼类危害更甚,当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0.5mg/L时,在两小时内鱼类会死亡20%,一天内全部死亡,含苯酚废水可抑制水中细菌、藻类和软体动物生长。用含酚废水灌溉农田能抑制光合作用和酶的活性,破坏农作物生长素的形成,造成减产。
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中常含有一定量的氮和磷,进入水体后会使封闭性湖泊、海湾形成富营养化,造成浮游藻类大量繁殖、水体透明度下降、溶解氧降低、威胁鱼类生存、水质发臭出现"赤潮", 有的河流已鱼虾绝迹。化学废弃物的不适当处置,会造成土壤板结和地下水污染,直接威胁人体健康和人类生存。
目前癌症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世界每年有癌症患者600万人,每年因癌症死亡约500万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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