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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居民血液检出PFAS!自来水受污染?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 2023-05-15 | 376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朝日电视台5月15日报道,日本东京都一市民团体“揭示多摩地区PFAS污染之会”当天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在东京都多摩地区进行抽血检查的551人中,几乎所有受检者血液中都检测到了可能对人体有害的有机氟化合物(PFAS)。

该市民团体指出,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接受检查的人员饮用的自来水受到了污染。关于污染源尚不能确定,但此前有英国记者报道称,在位于东京都多摩地区西部的驻日美军横田基地,含有大量PFAS的泡沫灭火剂多年来持续污染土壤。此外,在神奈川县和冲绳县的驻日美军基地及周边地区也相继检测出高浓度PFAS。


一、什么是POPs法规?

POPs是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的缩写,中文名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具有高毒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生物积累,能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进行长距离越境迁移并沉积到远离其他排放地点的地区,并能够在陆地和水域生态系统中积累,对环境和生物体造成负面影响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物。 2019年6月25日,欧盟发布新版POP法规(EU) 2019/1021,(EC) No 850/2004废止。

二、法规背景?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远距离环境迁移的潜力,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存在不利影响。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国际社会于2001年达成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公约》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通过的,2004至5月17日生效。自2004年11月11日对我国生效。

《公约》在附件A(消除类)、附件B(限制类)和附件C(无意产生类)清单中共列明了首批12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分别提出淘汰、限制或限排等管控要求。此外,允许在《公约》附件中增列经缔约方大会决定增列的化学物质。截至目前,《公约》附件所列化学物质已增至30种类。

第一批确定的12种应消除的POPs  包括:1)艾氏剂(aldrin),2)氯丹(chlordane),3)DDT,4)狄氏剂(dieldrin),5)二恶英(dioxin),6)异狄氏剂(endrin),7)呋喃(furans),8)七氯(heptachlor),9)灭蚁灵(mirex),10)毒杀酚(toxaphene),11)多氯联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PCBs),12)六氯苯(hexachlorbenzene),它们被称为“肮脏的十二种物质”。

中国2001年5月23日签署该公约,2004年6月25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POPs 公约)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核准, 2004年8月13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书。 按照“公约”规定,该“公约”于90天后的2004年11月11日正式对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生效生效。截至2022年03月,该修正案已对186个公约缔约国生效。

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

过去三十多年里,人们逐渐意识到不断增加的排放到环境中的合成化学品给人体健康和全球环境造成的威胁。目前世界上合成化学品的数量超过三百万种,并以每年数十万种的速度增长,其中300-500种达到了商业生产的阶段。据估计这些生产出的化学品中有三分之一进入环境。国际社会开始关注其中一类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POPs)物质,鉴于大量证据显示它们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了危害。这类物质中的一些是杀虫剂,另一些是工业化学品或工业生产过程或燃烧带来的副产品。

  • 对儿童的出生体重的影响,可能会使人类婴儿的出生体重降低,发育不良,骨骼发育的障碍和代谢的紊乱,都可以对人的一生产生影响。

  • 对神经系统,注意力的紊乱、免疫系统的抑制。

  • 对生殖系统的危害。还对人体的内分泌系统有着潜在的威胁,导致男性的睾丸癌、精子数降低、生殖功能异常、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调,女性的乳腺癌、青春期提前等,不仅对个体产生危害,而且对其后代造成永久性的影响。

  • 对癌症的影响。

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特性:

POPs具有四大特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远距离环境迁移性、高生物毒性。

  • 持久性—可在各种介质中(空气、水、淤积物)长期不分解达数月甚至数十年;

  • 生物积聚性—能在生物脂肪中积累,并逐步放大;

  • 远距离迁移性—可从产生源通过各种介质(空气、水、迁移物种)远距离传播。这些化学物质能够损害内分泌系统、阻碍免疫系统功能、引起生殖发育的变异。

  • 某些POPs对生物体的危害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威胁,并可能损害到整个生态系统。食物链高层的生物体,包括人类,通常积累了最多的这些有毒物质。


五、欧盟REACH法规附录17和SVHC、以及POP法规均对部分含氟物质有管控,汽车上哪些零件材料可能会存在PFAS:

1.动力蓄电池:在现代锂离子电池中,PFAS主要有两种应用为PVDF(聚偏二氟乙烯)被用作涂覆金属氧化物阴极的粘结剂;电解液中的含氟有机添加剂,用于提高电池寿命。例如,氟苯和氟乙烯碳酸酯(FEC)形成一个保护层,防止阳极中的材料与电解质反应。

2.燃料电池:PFAS在燃料电池中有很多应用。它们存在于:聚合物电解质膜(PEM)、电极、气体扩散层、气体、水和空气通道密封剂、冷却剂回路、在燃料电池中使用的物质必须在化学、机械和热稳定性方面非常稳定,因此由聚四氟乙烯(PTFE)、FEP或氟弹性体(氟橡胶,FKM)制成。

3.密封件和软管:含氟聚合物,弹性体和热塑性塑料(FKM, FFKM, FVMQ, F-TPV, ETFE和PTFE),在密封和运输各种汽车流体中应用广泛。典型应用包括冷却系统中的密封件和垫圈,冷却液软管,以及动力总成外围设备中的部件。

4.电子设备:在电力电子领域,PFAS应用于:隔膜、密封件和外壳涂层、液晶和半导体的生产。对于半导体,PFAS用于中央光刻工艺,但PFAS不会出现在最终产品中、安全关键型传感器应用中接触系统中的油、这对于电动汽车应用和自动联网驾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PFAS也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的其他电子设备中。

5.润滑油和润滑脂:典型的物质是聚四氟乙烯和PFPE,常见应用包括:PFAS润滑脂用于电连接器,以限制镀金的厚度、由于缺乏气味和低蒸发速率,用于空气流动的部件、用于安全关键的制动系、插入电接点。

6.汽车安全系统:安全气囊的充气机、安全关键系统中的传感器、制动系统。

7.工业纺织品及膜:车辆中的技术纺织品需要具有抗油、水和污垢、高化学稳定性、高耐热性和高抗紫外线的表面,这些主要用于非织造布和膜、燃料电池和电池、气体过滤膜(HVAC) 。

POPs附件17SVHC
物质名称CAS主要管控要求物质名称
主要管控要求物质名称CAS

常见用途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物质/混合物≤10ppm,物品<1000ppm,纺织品或带涂层的材料<1ug/m2。C9-C14 PFCAs

307-55-1和其他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C9-C14 PFCAs及其盐类的总和低于25 ppb,C9-C14   PFCAs相关物质的总和低于260ppb。全氟辛酸铵(PFOA)3825-26-1作为含氟聚合物或含氟橡胶 的加工劣剂;作为生产丌粘涂层炊具时使用的乳化剂等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的PFOA及其盐≤0.025   mg/kg;
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关物质≤1mg/kg
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REACH法规限制篇评议物质,提议已被采纳,还未发布正式决议物质、混合物、物品中PFHxA及其盐含量<25ppb,PFHxA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全氟辛酸(PFOA)335-67-1 聚四氟乙烯(PIFE)和聚偏二 氟乙烯(PVDF)的加工劣剂; 也有用于纺织、电镀及造纸业的加工劣剂



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REACH法规限制篇评议物质,提议已被采纳,还未发布正式决议物质、混合物、物品中PFHxS及其盐含量<25ppb,PFHxS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

375-95-1和其他

含氟聚合物制造的加工劣剂/润滑油添加剂/表面活性剂灭火器/清洗剂/纺织品防污整理剂/抛光表面活性剂/防水剂和液晶显示板



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德国、荷兰、挪威、瑞典和丹麦提议的REACH限制篇物质1.不得制造或作为物质投放市场。2.用于物质的成分、混合物、物品含量大于等于如下含量不得投放市场:i.任意PFAS物质含量为25ppb(不含PFASs聚合物);ii.PFAS物质以及可选的可降解前体物质分析的总和为250 ppb(不含PFASs聚合物);iii.PFASs总和为50ppm(包括聚合物PFASs)。全氟癸酸(PFDA)及其钠盐和铵盐335-76-2和其他润湿剂,增塑剂以及腐蚀抑制剂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PFHxS)355-46-4和其他可用作增塑剂,润滑剂,表面活性剂,润湿剂,防腐剂和消防泡沫。






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 29420-49-3和其他在聚合物生产和化学合成中 用作催化剂/添加剂/反应 物。也用作聚碳酸酯的阻燃 剂(用于电子设备)






全氟庚酸及其盐类

 6130-43-4和其他

未在REACH 法规下进行注册

根据REACH法规要求,关于SVHC企业有如下义务,建议企业及时关注法规信息,提前做好应对方案。

  • 2021年1月5日起,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物品中所含SVHC超过0.1%,就需要向ECHA提交通报信息。

  • SVHC>0.1%,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 应消费者要求,含有>0.1%的SVHC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45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 SVHC>0.1%,且出口量>1t/a,还需向ECHA通报,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为了符合欧盟的法规要求,建议从您的供应商采购合规材料,请联系您的供应商并告知您需要制造的材料应符合现行的法规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交材料合规性确认或来自第三方实验室的评估或测试报告。沐睿依据汽车行业指南4.0,通过评估+高风险物质检测方案与整车或总成全部检测的方案比较可为企业节约35%~45%的开发成本。

上海沐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主导立项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1部分:应用指南,标准编号-T/ZTCA 011.1—2022 ,已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

上海沐睿参与QC/T 942-2021六价铬标准修订,并且是上汽、长城、吉利、奇瑞、特斯拉等众多主机厂认可的欧盟REACH法规服务机构。

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2部分:检测规范和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3部分:评估指南目前处于起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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