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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附件十七-限制—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四)
来源:上海沐睿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 2023-03-20 | 354 次浏览 | 分享到:

REACH附件十七-限制条件

对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混合物和物品的限制

条目4

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

CAS 126-72-7


限制条件:

1. 不可用于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纺织品,例如服装,内衣及被单等。

2. 不符合第1 条中规定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用途:

主要用作添加型阻燃剂,具有显著的阻燃效能和增塑作用,适用于酚醛树脂、丙烯酸树脂、不饱和聚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聚氨酯、醋酸纤维素、硝酸纤维素等。


上海沐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主导立项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1部分:应用指南,标准编号-T/ZTCA 011.1—2022 ,已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

上海沐睿参与QC/T 942-2021六价铬标准修订,并且是上汽、长城、吉利、奇瑞、特斯拉等众多主机厂认可的欧盟REACH法规服务机构。

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2部分:检测规范和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3部分:评估指南目前处于起草阶段。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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