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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指令新增邻苯二甲酸酯的豁免项
来源:欧盟官网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1-11-17 | 16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L402上发布(EU) 2021/1978,(EU) 2021/1979和(EU) 2021/1980指令,修订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中附件IV(医疗设备和监测/控制设备中对应限制的豁免应用)的相关豁免项,增加了45,46和47三项豁免。

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DBP、BBP、DIBP列入附录Ⅱ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Ⅱ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RoHS指令要求成员国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设备(EEE)满足该指令附件II中列出的有害化学物质(铅、镉、汞、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和邻苯二甲酸酯)。基于当前科技手段以及特定设备要求,对于某些特定电子器件、医疗器械及监测/控制设备制定了相应的豁免;同时也考虑到新技术新材料的出现,相关豁免也设定了相应的豁免截止日期。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欧盟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双指令WEEE和RoHS的同步实施,相信对绝大多数企业而言,最大的“杀伤力”是企业成本增加。必维国际奖持续关注电子电气产品的技术法规更新及进展。




更多信息请点击官方链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2021:402:T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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