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提议将2,4-二硝基甲苯 (2,4-DNT) 物质 (CAS No.121-14-2) 加入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加以限制
2021年9月22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提议将2,4-二硝基甲苯 (2,4-DNT) 物质 (CAS No.121-14-2) 加入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加以限制,并开展公众咨询。咨询截止日期:2022.03.22
2,4-二硝基甲苯 (2,4-DNT) 物质被发现用于物品如 耐火材料、汽车安全气囊、安全带预紧器、工业场所中用于取样的塑料瓶,以及军用和民用小型武器的弹药推进剂 等。 此物质被分级为 (与肾细胞癌有关的) 第1B类致癌物质,而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 (SVHC) 清单 (用于授权的候选物质清单) ,以及被列入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IV授权物质清单,日落日期为2015年8月21日。

提议的限制内容:
1. 禁止将浓度大于0.1%(按重量计)2,4二硝基甲苯的物品供应给公众或专业人员,或投放市场,或使用。
2. 段1提到的投入市场的物品中的物质不适用于如下用途:
a. 炸药,
b. 军事用途的弹药.
3. 段1不适用于如下法规管控的物品:
a. 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
b. 医疗设备法规(EU) 2017/745,
4. 就本项要求而言,专业用途(professional uses)是指工人在工业场所以外进行的、不能使用固定风险管理措施、或消费者接触不到的场所的用途。
5. 本项限制应该在生效后12个月开始实施。
2022年3月23日,第一次公众咨询结束,欧盟化学品管理局收到两个重要评论:
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认为机动车辆的烟火系统对驾乘人员没有伤害,即使使用了2,4二硝基甲苯的机动车辆,考虑最差的极端条件,其释放的2,4二硝基甲苯也远远衍生无效水平(DNEL),应该豁免。ACEA建议在限制条款的第2段,增加机动车辆的烟火系统(Automotive
pyrotechnics)豁免。
德国CA认为,限制的范围限于公众和专业使用者并不合理,其并不能满足该限制的出发点【充分控制2,4二硝基甲苯的风险】。尤其第4段对职业用途和专业用途作了区分,但在他们看来,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专业用途是职业用途的一部分。
2,4二硝基甲苯常在汽车安全气囊中、安全带预张紧器和工业设备中取样用塑料瓶中用作耐火材料,在军用和民用小型武器弹药中用作推进剂;也可用作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进而用来生产柔性聚氨酯(PU)泡沫。有时,也会用作合成染料的中间体。基于评论,欧盟化学品管理局会对限制条款做出调整,或者进行下一轮的公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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