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过程中,发电侧体现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占比持续提升,这将造成两大挑战,一是发电侧间歇性、波动性加大,发/用电失衡概率大幅提升;二是电力系统可调容量、惯量下降,系统应对失衡的能力弱化。新能源+储能,是电力系统保持安全稳定运行的必然选择。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项目。也就是适应于新型电力系统的储能。
01多省明确新能源配储要求
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全“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对于配套建设或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动态评估其系统价值和技术水平,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截止2021年12月,山东、浙江、湖南、广西、内蒙古、陕西等22省已相继发布新能源发电项目储能配置要求,整体储能配置比例区间在5%~30%,备电时长在1h~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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